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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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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农村的房屋属于私产,依法可以继承。继承的前提是有证据证明房屋属于被继承人,这时,产权证书最有证明力。如果没有产权证,那当事人必须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据来加以证明。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农村房屋还没有像城市房屋那样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因而很多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城市房屋所有权人持有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房屋所有权人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书一般是当地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用地使用证书。这个证书只能证明被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房屋用地的使用权。一般来说,不存在将房屋建立在其他人享有使用权的房屋用地之上的可能性,所以这个证书同时也对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房屋用地之上房屋的所有权有一定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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