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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能否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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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无工作时,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会优先判给女方抚养权;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且表示愿意与女方生活,也会优先判给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综合素质、子女抚养环境的材料,以及子女的意见。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一方生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一、女方没有工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否争取到

女方没有工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争取到,如果孩子没有满两周岁,那会优先判给女方。如果八岁以上的孩子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也会优先判给女方。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争取小孩抚养权需要什么材料

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包括工资单、缴税证明、银行存款单、产权证书等。

2.证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材料,抚养人的道德品质、人际关系、教育程度、价值观等特性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性格产生极大的影响,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

3.证明子女抚养环境的材料。一方面是居住情况,如一方的房产带好学位、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生活、就学都更为有利,取得抚养权的机会就更大;另一方面是家庭成员情况,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

4.子女意见。

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女方没有工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争取到的。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会优先判给女方;如果孩子已满八岁且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也会优先判给女方。争取小孩抚养权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综合素质、子女抚养环境等材料,并尊重子女的意见。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一方身体状况、未尽抚养义务或虐待行为、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以及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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