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的认定在法律上比较严格,如果认定为构成家暴,那么有很大可能判决离婚。同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费。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
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对方实施暴力;
2.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对方迁出你的住所;
4.实施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双方中一方坐牢不一定就代表一定能离婚,如果被判处的刑期短或者是缓刑或者是即将服刑完毕的,一般会从有利于坐牢一方的改造角度出发,给其一个机会,判决不准离婚。但如果剩余刑期达到3年以上的,一般都会判决离婚。所以得看双方的具体情况。因为男女双方中有一方被了人生自由,所以离婚只能是诉讼离婚,而不能选择协议离婚,另一方可以在其经常居住地的提起离婚诉讼。若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在诉讼中接受的调解,这样不仅会比较快,而且调解书的效力和判决书是一样的。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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